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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儿哮喘应早期系统治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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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时间:2007-05-21 来源: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小儿哮喘是一种反复发作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,发病率很高,严重地影响着小儿的身体健康。若不及时给予治疗,将使病儿肺功能受到损害,影响到病儿成人期的健康。 现在对哮喘治疗的目标是减少哮喘发作次数,减轻发作程度,通过治疗控制发作,使病儿生长发育不受影响,可以正常生活和学习。对绝大多数儿童来说,经系统治疗是可以达到这个目标的。 经过多年来对哮喘病儿的治疗,在临床上有深刻的体会。我认为对哮喘病儿的治疗应做到: 1. 早诊断 早治疗 20多年前哮喘病儿多数是在5~6岁以上的儿童。随着国内对婴幼儿哮喘诊断标准的确立, 许多婴幼儿哮喘能得到早诊断,早治疗。现在哮喘病儿6岁以下的占70~80%。我曾接诊的病儿中,年龄最小的只有4~5个月,并发现就诊年龄越小,治疗效果越好。考虑其原因是诊治的越早,病儿哮喘反复发作的几率越低,气道的损伤就越轻,故易于恢复。若未能及早治疗,哮喘反复,频繁发作,气道的损伤越重,则很难达到理想的治疗效果。 2. 进行缓解期治疗 哮喘的治疗不仅限于哮喘发作时的治疗,关键还要注重缓解期的治疗。所谓缓解期就是 哮喘不发作的时期。对这一时期的治疗,家长及部分医生往往都予以忽视,这对哮喘病儿的健康状况是极为不利的。呼吸道病毒或细菌感染可以是哮喘发作的诱因,但并非哮喘病的本质。哮喘病是气道的一种慢性非特异性炎症,不管哮喘是否发作,这种炎症都持续存在。一旦病儿再次遇到不利因素,如冷空气,呼吸道感染,异味等,哮喘又会发作。这就称之为气道高反应性。 缓解期治疗的目的,就是要解除气道的这种慢性炎症,预防哮喘的发作,防患于未然。 3. 坚持长期治疗 既然哮喘是一种气道的慢性炎症,要使其恢复也绝非一日之功,故要坚持长期治疗,疗程为2~3年。我们对6岁以上的部分病儿,在治疗前做了肺功能检测,发现有的病儿肺功能严重损伤。坚持治疗半年后,哮喘发作次数明显减少,程度明显减轻,也有的病儿未再有哮喘发作。这时再做肺功能检测,其损害程度由严重损害恢复到中度或轻度损害,但无一例达到肺功能完全正常。这说明气道炎症依然存在,仍需要继续治疗。 4. 走出哮喘治疗的误区 1)不接受哮喘缓解期治疗 有的家长以为自己小时侯也有哮喘,未经缓解期治疗,后来也能自愈,故不愿带病儿反复到医院。但这部分家长没有想到,现在的医疗水平提高了,为什么还要让孩子同自己一样反复遭受病痛的折磨?这是一种很保守,很消极的态度。另外,有许多在青春期前后不发作的哮喘患者,其肺功能检查常发现有不同程度的气道功能障碍,提示今后仍有可能哮喘发作,即发展为成人哮喘。 2)擅自停药 由于家长对哮喘治疗药物顾虑重重,使得部分病儿中断治疗。 3)有病乱求医 听信游医的虚假广告,不惜重金前往,结果上当受骗。 总之,通过我们的临床实践证明,只要家长对治疗有信心,能坚持与医生密切配合,绝大多数哮喘病儿的治疗效果是很好的,我们欲还给哮喘病儿一个欢乐童年的愿望是完全可以实现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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